枣庄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

作者:刘楠 时间:2024-12-06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1971年建立的枣庄市教师培训学校,198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枣庄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枣庄学院,2024年9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梓坤教授、姚建铨教授任名誉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吴锋教授任校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兼爱、尚贤、博物、戴行”的校训精神,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工程化”的办学定位,聚焦立德树人,锐意改革创新,立足本科教育,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学校现有市中、薛城两个校区,市中校区占地1027亩,校舍面积39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薛城校区占地18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3.8亿元,实验教学中心22个,其中,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生物学实验中心、食品与制药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工业化虚拟仿真教学中心是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5亿元。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487.2万余册。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台港澳地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8万人。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6%,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18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1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省部级专家30余人次。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3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团队17个、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4个、山东省人才引育团队4个。

学校设有22个教学院(部),现有普通本科专业70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建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获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20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创新实施“777互联互通育人工程”,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多次获“山东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称号。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自2018年以来连续选派11批2255名师生赴新疆喀什开展实习支教,是全省高校派出规模最大的援疆实习支教团。

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4项,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励40项、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29项,拥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2个、省级专业特色学院1个。近五年,学生在国际国内创新创业大赛、学科专业竞赛、科技创新比赛等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励4713项。毕业生升学率连续保持在30%以上、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荣获山东省就业工作“绿灯”先进高校。

学校以建设“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效显著,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产教融合全面改革试验学校、工信部首批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单位、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先后引进7个教育部产教融合促进项目,并以此为依托不断深化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建成17个现代产业学院,其中锂电产业学院和罗欣现代制药产业学院入选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学院入选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学校先后承办了全国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山东省新时代应用型大学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论坛等,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走在全国高校前列。学校荣获“山东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山东最具行业影响力本科院校”“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等荣誉。

学校大力实施“科技强校”战略,建有国家林业草原石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微纳制造与太赫兹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山东省低维量子传感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石榴精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危险化学品)、山东省碳资源高效清洁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枣庄科学教育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等国家、省市级科研平台110余个。

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中国矿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理工大学、聊城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科研课题200余项、企事业委托科研课题近3000项,科研经费9.6亿元;发表高水平论文1900余篇,出版专著100余部。入选省级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成果转化320余项。学校主动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与枣庄市及地方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130余个,获批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特色项目1项、省际合作事项2项、优秀案例6个。

学校积极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立足区域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研究班墨文化、运河文化、匠心文化、红色文化等地方优秀区域文化,连续承办新时代中国卓越匠心文化论坛、墨学研究高端论坛等全国性会议,形成以“匠心文化”为代表的文化品牌。以世界语教学与研究为载体,与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联合建设了世界展陈面积最大的世界语博物馆,是全国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出版世界语版中国文化研究与传播系列丛书,向世界发出中国声音,讲述中国故事。学校获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校园文化卓越宣传奖”。

学校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来自欧洲、美洲、亚洲、非洲、大洋洲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73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学分互认、学生互换、学历留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层次教育、“实习+实训”留学生培训等项目。建有海外教学实践基地3个、海外人才工作站4个,在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工商学院设立“墨子文化中心”。加入中德锂电技术与产业联盟,建成中德晶体材料联合实验室。连年承办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汉语桥”项目。招收来自俄罗斯、乌克兰、孟加拉、巴基斯坦等18个国家的学历留学生和语言生500余人次来校学习,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稳步提升。

学校连年获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大学生西部计划优秀高校项目办”“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地区学生,方可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台湾地区考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报名时间、地点

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考生可向联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咨询,并索购《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

3.报名方式

每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还可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二、考试

1.根据联招办的规定,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

2.考试时间、地点

以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当年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规则以各考点向考生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

我校通过联招考试招收港澳台地区本科学生15人左右,并根据生源情况,动态调整招生计划。


四、录取

学校认真贯彻联招办有关录取工作的规定,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逾期未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转其他专业。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七、其他

1.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高校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关学士学位。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4.若教育部及联招办相关规定有变化,以当年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枣庄学院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通讯地址

市中校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

新城校区: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南路1号

电话:0632-3786900、3786067


招生专题网站:http://zsb.uz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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