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11 点击数:


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教育系统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现开展相关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受理我校正式在职在编教师申请。

二、申报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30日申请。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申请。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10日—31日申请。

4.其他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根据拟申报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报名,并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同时,需按照拟申报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人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系统下载《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报所在院部初审后报学校审核,由学校填写推荐意见。所在院部应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作出认定,并对其出国留学过程及目标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3.学校上报申报材料前,申报人应与学校签订派出协议。派出协议一式五份,申请人、所在院部和国际交流处各留存一份;另外两份随书面材料报人事处存档备查。

四、书面材料报送

1.按照拟申报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2份)。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2份)。

3.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2份)。

4.所在院部正式推荐公函。

申报人书面材料完备后,由国际交流处统一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1.请各院部做好公派出国留学各项目选派信息宣传发布、资格审查和推荐等相关工作,支持教师利用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做好骨干人才培养工作。

2.省教育厅受理书面材料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之后5日内。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及早提交材料。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网报截止日期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省教育厅厅将不予审核受理。

联系电话:0632-3785807

咨询地点:薛城校区明理楼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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