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8-03-27 点击数: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外事和港澳台事务工作职能部门,是学校执行外事政策,加强对外联络,处理因公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有行政管理、指导协调、联络咨询、外事服务的职责。主要负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草拟学校有关外事、港澳台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统筹管理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学校邀请的国(境)外来访团组及人员的接待与后续项目的跟进落实。

三、制定学校团组出访计划,做好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因公派出人员的材料审核、报批因公派出人员的材料,协助出国(境)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做好出国(境)前教育及出国(境)后的管理工作。

四、协助、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项目申报、规划和实施工作。

五、外国专家的聘请和管理工作。

六、协助来华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和管理工作。

七、协助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等海外办学机构的申请与合作建设工作。

八、学生海外项目的组织宣传、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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